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松柏镇2022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松柏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6日
松柏镇2022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根据林区人社局党组《2022年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神人社党组〔2022〕5号)、《2022年神农架林区乡镇人社中心工作要点的通知》(神人社党组〔202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
各村(居)及镇直各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创业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劳动用工管理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要做到应保尽保,参保率要达到98%以上,被征地农民符合政策条件的参保率100%,退休人员管理核查认证率100%,就业、失业登记率98%。重点做好就业创业、促进返乡创业、城乡劳动力信息统计工作,抓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困难人群就业安置工作。
二、工作分解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村(居)要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扩面工作,对于到龄应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老人的子女应督促其参保缴费,完善基础数据台账,做到应保尽保;一二级残疾人、低保、特困、精准扶贫对象由政府代缴的困难群体资料台账建档工作;根据各村(居)户籍人口数,对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且已年满16周岁以上(不包含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应督促其参保缴费,确保参保率达到98%以上;对当年度已缴费人员做好税务部门协调缴费明细台账的对接;重点做好已退休人员生存状态核查认证工作,确保不出现违反政策现象发生。
(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为确保我镇各项目专班工作顺利开展,各村(居)工作人员及工作专班要认真领会《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神农架林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神政办〔2015〕81号)文件精神,积极配合镇人社中心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按先参保后征地的原则,与公安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征用土地单位协调好相关工作,确保符合政策条件的人员应保尽保,各村委会要认真比对审核,对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参保登记表和基本资料及时上报审核。
(三)就业管理。为提高松柏镇城乡居民就业技能水平,结合各村(居)群众培训技能意愿要求,做好培训计划项目统计,便于有针对性的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有利于全面提质,帮助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提高收入水平。
1.2022年度林区人社局下达目标培训任务500人,请各村(居)积极组织配合劳动就业部门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2.认真落实就业促就业帮扶政策,做好就业政策宣传工作,对返乡创业、困难人群创业、大学生和退伍军人创业就业政策要落实到位。做好城乡居民劳动年龄范围内务工人员基本信息统计,真实、准确统计好城乡居民就业情况。
3.切实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加大各用工单位用人情况核查力度,确保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为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村(居)及镇直各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职责分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各级政府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将城乡居民养老参保、就业创业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议程,采取有力措施将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与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工作深入开展。镇人社中心要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广告、开展文化宣传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就业政策宣传工作,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严格督导考核
1.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任务和劳动就业管理监督检查将纳入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各村(居)及镇直各涉关部门要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2.加强工作作风和工作队伍建设。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打造“23℃”人社服务品牌,践行“人人是窗口、处处是形象”的服务理念,做到服务到位、制度落实到位、宣传引领到位、政策掌握到位、纪律执行到位等“五个到位”。
3.2022年度社保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居)及镇直各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有效利用工作时间走村入户,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稳步推进我镇社会保障工作,促进我镇各项工作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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