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柏镇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开展“清洁家园”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切实解决村组内持续存在的环境卫生“死角”,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持续巩固前期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成果,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社会工作部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开展“清洁家园”行动方案》的通知(鄂社〔2024〕4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行政村内组织开展“清洁家园”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激发农民群众开展环境整治“主人翁”意识,发动广大群众一起动手、群策群力着力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从而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公共秩序规范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改善、面源污染有效治理,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2024年,全面清理和整治“三堆两垛”(沙土堆、粪便堆、杂物堆、柴草垛、砖石垛)、“三乱”(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接)。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充分发挥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示范带动,不断探索和总结经验,带动全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整体提升。要聚焦农村人居环境问题突出的区域,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方式进行地毯式集中攻坚、重点整治行动,从根本扭转“脏乱差”局面,切实清除长期以来持续存在的卫生“死角”。
2025年,巩固“清洁家园”集中攻坚成果,普遍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实现房前屋后整洁有序,村庄环境持续改善,村内卫生“死角”基本全面完成清理清除。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清理农村垃圾
聚焦主次干道、房前屋后、活动广场、农贸市场、公共厕所、田间地头、河道两岸等区域,全面清理各类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面源污染物(废旧农膜、农药瓶、编织袋等农资包装物)、生产废弃物及白色污染物,突出清理村内的卫生死角和盲区,有序清理沙土堆、粪便堆、杂物堆。根据村情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垃圾收运点,确保村民生活垃圾有固定的投放点;村组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到垃圾转运站,严禁垃圾桶垃圾外溢,周边垃圾成堆。(牵头领导:梅代传、易德政;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办、综合执法中心、经济发展办、各村)
(二)规整农户各类杂物重点解决柴草垛、砖石垛乱堆乱放问题,清理和规范房前屋后、屋顶、晒谷场、自留地等各类杂物堆放,实现整洁有序。集中清理农户庭院内外、墙体周边杂物以及主次干道沿线绿化带的丛生杂草、枯枝落叶,鼓励农户利用废弃砖石、柴火建设“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牵头领导:梅代传、易德政;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办、综合执法中心、经济发展办、各村)
(三)开展重点整治行动
按照“自拆为主、助拆为辅、强拆兜底”的原则,重点整治乱搭乱建、乱拉乱接等问题,动员广大农户自觉拆除长期闲置废弃的破旧房、畜禽圈舍、生产用房以及破旧院落、残墙断壁等。清理村内沟渠,清除楼顶和墙贴杂乱广告,拆除破损、污损标识(牌)。针对存在的违法建设,要通过动员多方力量,集中各类资源进行全面拆除,做到拆除一片、建设一片、绿化一片、美化一片。督导辖区内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规范运输行为,保持运输车辆车身整洁、车轮不带泥,按要求安装篷布和防漏斗,全程密闭运输。(牵头领导:易德政;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办、综合执法中心、各村)
三、组织实施
(一)督促检查(2024年10月上旬)。由镇纪委、规划建设办、经济发展办、综合执法中心等联合组成督导专班,深入各村各组,基本形成全覆盖,针对检查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好工作记录和问题反馈,与村民、村两委、驻村领导共同沟通部署后期“清洁家园”涉关工作和任务。
(二)动员部署(2024年10月中旬)。以行政村为单位,坚持问题导向,有什么问题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主动性。充分组织村民共商共议,共同制定和实施本村环境整治举措,组织农民群众聚焦自家房前屋后的“三堆两垛”“三乱”、违法建设等问题开展清理整治,对村中的公共区域开展集中排查,记录问题,商讨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
(三)集中攻坚(2024年10月下旬—2024年11月)。针对村中公共区域发现的问题和卫生“死角”,开展集中攻坚,推动把村庄公共空间、河道两岸、道路两侧、沟渠内外等整治干净,使村庄环境面貌整体提升。组织开展清洁村组、最美农房、最美庭院、星级文明户等评选,以创、比、晒、评等方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走深走实。督导专班将适时组织“回头看”,针对前期发现的问题和工作组织开展成效进行评定。
(四)检查评估(2024年12月)。督导专班会同各村、各单位对“清洁家园”行动工作成效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实行“挂号督办”,在限定期限内督促整改到位,确保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五)持续推进(2025年1月—2025年12月)。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因村制宜建立和完善“门前三包”、积分兑换、红黑榜等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自我监督,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思想意识,推动农民群众逐步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从源头上减少影响村庄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清洁家园”行动能够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成立由政府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村驻村领导和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的“清洁家园”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办,负责信息上报及日常工作。各驻村领导要亲自指导本村的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并成立村级“清洁家园”行动领导小组,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担起主体责任,要将“清洁家园”行动作为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共同缔造扩面的重要任务,统筹谋划、分类推进,抓好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要抓住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推进村庄环境集中整治。
(二)加强群众参与。将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贯穿于“清洁家园”行动全过程,充分发挥村“两委”干部、“五老”人员、驻村工作队、基层党员、公益性岗位等骨干带头作用,组织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让农民群众成为村庄环境建设的主体力量,避免出现“干部干、群众看”等现象。
(三)加强惩奖引导。统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对行动积极、群众参与度高的行政村进行适当奖补,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行政村给予通报表扬。各村要加大村庄环境整治类“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力度,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红黑榜”:针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完成较好的农户,各村经村民代表一事一议评议后,可拿出适当资金进行奖励,并在各类民生政策中予以支持倾斜;针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始终不支持、不配合、不作为的农户,应在红黑榜上进行公示,并在村民代表会上进行通报,结合村规民约制度予以约束。要强化精神激励,激发群众共建美好环境的积极性和自豪感。要以群众满意为检验标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防止搞“一阵风”“穷折腾”,以实际成效赢得群众支持。
(四)严格督办考核。镇纪委组织督导专班,对各责任单位、各村居“清洁家园”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实行“一月一研判一通报、一季一督查一点评、半年一考评一小结、全年一考核一奖励”,层层压牢责任,事事强化落实。对不认真履责、问题排查和整改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将“清洁家园”行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底工作绩效考核,奖优罚劣,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