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打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回应松柏镇热心群众关于捕捉流浪狗的呼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松柏镇政府将于2025年11月23日起开展流浪犬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松柏镇范围内(主城区除外)发现的无人管理、无牵引绳的犬只,均视为流浪犬,镇政府将依法捕捉处理,该项工作委托松柏镇派出所牵头组织。
二、养犬人携犬只外出时,必须束犬链或犬绳,由成年人牵领,并主动避让老人及小孩,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由养犬人负责立即清理。
三、自通告之日起,希望有养犬的居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自觉遵守法律规定,规范养犬行为,落实圈养、拴养等措施,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共创和谐文明人居环境。
四、广大居民若发现居住处附近有流浪犬出没,可联系当地村委会或松柏镇派出所进行捕捉。
特此通告。
松柏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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